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保险为啥要验血验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医疗保险为啥要验血验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孙杨和主检查官等人签署的文件是协议么?有什么作用?
在孙杨被国际体育仲裁法院禁赛八年之后,双方都出示了许多当晚赛外检查的细节,让我们更加清楚的了解当时的真实情况,孙杨团队之所以在刚开始配合对方进行检查,但是在采血完成之后又反悔,并且将样品砸毁的原因是认为当晚对孙杨进行兴奋剂检查的人员资质不符合相关的规定,对此孙杨也和主检查官等人共同写下了一份情况说明,证明当晚除了主检察官持有相关的资质之外,采血助理和兴奋剂检测助理并没有相关的资质和授权文件,因此当晚的赛外检查没有完成,双方都在这一份情况说明上签字,如果国际体育仲裁法院认可这份情况说明的话,也就意味着孙杨不存在所谓的暴力抗检,但是专家组并不认可这一份情况说明!
其中对于监督孙杨排尿的兴奋剂检测助理,专家组认为他在当晚检测当中扮演的作用仅限于目睹尿样的采集过程,并不需要向运动员提供相关的授权文件,虽然这名兴奋剂检测助理的身份是一名建筑工人,并没有从事和兴奋剂检测的相关工作,但是他只是兼职临时的监护人,并不需要相关的专业知识,所以这是完全可行的。
而对于采血助理当晚只提供了自己的初级护师专业资格证书,专家组认为采血助理在检测当中的作用,就是通过静脉穿刺从运动员身上抽取血液,但是他的身份并不是主检查官,所以专家组也认为采血助理的资质和符合规定的。
之所以孙杨最终被处以禁赛八年的严厉处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拿出的证据被专家组认为没有说服力,而且他在当晚撕了此前自己签好的运动员兴奋剂检查表格,并且砸坏了一个血液样本,被最终认定为了暴力抗检,专家组认定当晚检查人员的资质符合相关规定,彻底让孙杨的这一份情况说明失去了任何的价值。
其实现在回头来看,整个事件的过程,盲目的指责国际体育仲裁法院并不是客观的,毕竟所有的这些规定都针对的是所有运动员,并不是只针对孙杨,而且孙杨在此前面对赛外检查时,也出现过和当晚相同的情况,但是他并没有做出如此激烈的反应!
个人认为孙杨团队出现这样的行为无论是从当时来看,还是现在来看都是不明智的。即便对于检查人员的相关资质有怀疑,但是血液样品是分为A、B两瓶,运动员自己会保管一瓶,不可能会出现其他人栽赃的情况出现,如果检查人员带走的血液样品出现问题,就会核查运动员手中的样品,只有两个结果一致时才会做出最终过的认定,所以当晚没有必要强行留下所有的样品,如果真的对于检查流程存在质疑,之后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利才是对自己有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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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都被带偏了,压根就不可能签署什么协议。主检官说白了也就是个采集样品送到检测机构的搬运工,她有什么权限去签署什么协议呢?
孙杨嗮出来的只是队医帮他写的一纸情况说明,因为开始孙杨签字了的检测单被孙杨撕毁了。而主检官门在上面签字这是规定要求!就如去医院看病,医患双方都必须签字一样!
孙杨与主检官杨某柔等三人签订了一份说明,其中的内容主要涉及主检官资质以及另外两个检测人员的资质问题,由于另外两人资质有问题,所以无法完成那次尿检和血检。那这个说明是协议么?
这个说明的内容可以看出,双方对那天的检测过程进行说明,然后对没有完成检测的原因也进行了说明,其中双方对本次的说明都有签字,也代表具备法律效力。那这个说明对孙杨有什么帮助么?
从这个说明可以看出,主检官、尿检官和血检官都在这次说明上签字,而且也没有受到任何人的威胁,而从视频上可以听到尿检官还询问这会不会影响他的工作,可见尿检官确实不具备尿检的资格,而从视频中也可以看出双方是比较友好的。
这个协议对孙杨是有很大帮助的。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之所以禁赛孙杨八年,主要原因就是孙杨暴力抗检,而如果这个协议属实,那孙杨就不是暴力抗检,而是属于双方约定的无法完成那次检查。在无法完成那次检查后,国际泳联应该尽快派人来完成新的检查,而不是因为孙杨暴力抗检而禁赛孙杨。
2月28日,孙杨被禁赛8年的消息在网上炸开了锅。有人问,此前他与主检测官以及另外2名工作人员签下的文件是协议吗?它有什么作用?没错,这是一份协议,作用就是原本孙杨想拿来证明除主检测官外的2名工作人员不具备资格证。
有趣的是,为了推卸责任,在协议上签字的主检测官表示自己是被迫签字的。孙杨为了证明对方不是被迫签字,所以将当晚的视频公布于众。视频曝光之后,一部分网友确实选择站在了孙杨这边,可是这并不能成为孙杨“抗检”的借口。笔者想说的是,这份协议不但不能证明孙杨没有抗检,反而证实了孙杨的行为就是抗检。还有个特别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孙杨在急于证明自己没有强迫主检测官等人签字,将这份没有经过处理的协议放到了网上(泄露了他人信息),重点是他还答应别人不会将他的信息曝光。从这点也能反映出,孙杨真是急了。
孙杨这次之所以被重罚,一方面是他的态度问题,一直都不肯放下姿态道歉,另一方面就是根本不在同一频道上,人家说的是你有理由质疑检测人员的身份,但你没理由不提供血样,在他们认为,这就是抗检行为。而孙杨则一直纠结在检测人员的资格问题,也一直抓住这点不放,认为这才是关键。
还有一点,人家一直在问孙杨为什么检测了这么多次都没有提出过质疑,而偏偏就在这次提出了。孙杨的回答是察觉工作人员在当晚的行为反常,不专业。可能在很多人认为,孙杨这点是说得通的,但在他们认为,孙杨没有有效回答这个问题。笔者不是当事人,也无法得知当晚的具体情况,所以无法评价。不过,我还是觉得这3人当中某1人的行为激怒了孙杨,所以才会出现“抗检”行为。
2人没有资格证,为什么还被认为资质均符合条例?因为从规则上来讲是允许的,只要出示身份证就行了!再说了,这位尿检官的任务仅是监督孙杨取尿,不参与其他工作。孙杨则不这么认为,他认为对方必须出示相关的资格证。其实事情本来不应该发展到这种程度,大白杨还是太年轻。
也正如著名解说员苏群老师所说,孙杨已经提供了血样,只是在取尿样时与检测人员发生了语言上的冲突。笔者跟苏群老师的观点一致,如果孙杨真的有问题,他首先会去检查检测员是否具备资格,而不是等取完血样之后再去质疑检测员的身份,所以说,孙杨心虚这一说法说不过去。还是那一句话,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如果双方有过沟通也不至于闹成这个样子。
现在回过头来看孙杨这件事,简直就是个冷笑话。
孙杨跟那个三个检查人员签了一份协议。自认为万事大吉,没有什么问题了。没想到最后被别人摆了一刀。然后他自信满满,觉得依据在手,什么都不用怕。然后怼WADA、CAS。
孙杨秉着“我在理,我怕谁?”最后又怎么样呢?被CAS判了禁赛8年,简直就是个笑话。孙杨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我们再来谈孙杨这个事。孙杨与三位所谓的检查人员写了一份协议。具体内容我们就不说了。但是有一点必须着重说一下,那就是孙杨认为有两名检查人员无资质,拒绝接受检测。而且跟领导打了电话,反映了这件事。
主检查官已经同意了此次抽检无效,同意“已采血样本不能带走”。按道理这样的协议是真实有效,具有法律作用的。
可惜最后他们不认!
是谁不认可?是那个主检查官?还是WADWPA,或者是CAS。也许他们三者都不愿意认可,唯独孙杨一人把这份协议当回事了。
但是孙杨把这份协议当回事错了吗?相信很多人会认为没错的,要不然签协议干嘛。至于为什么被判“暴力抗检”,实在难以理解。都认为检查无效了,你管孙杨方怎么处理样品,怎么就变成“暴力抗检”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保险为啥要验血验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保险为啥要验血验尿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