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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人什么时候剪的辫子?
金钱鼠尾辫子这种丑到爆的发型是满清统治者的独创,汉人王朝一直到明都没有这种垃圾发式,是满清入关后通过血腥的剃发易服令,要汉人“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强迫汉族人剃这种垃圾发式,目的就是摧毁汉人的尊严,让汉人给满人当奴仆。至于欧洲人则从来没有过这种发型,当年的西洋人都鄙视的叫这种发型为猪尾巴。
西方人大约是不用剪辫子的,不过他们毛发旺盛,身上有异味,所以欧洲香水文化很发达,他们也确实要理发!中世纪经历了黑死病的折磨之后,欧洲人开始重视起个人卫生,文艺复兴以后,欧美文明逐渐脱离蒙昧。大航海时代,欧洲人对香料的需求到了疯狂的地步,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他们开始了全球殖民。
自1644年,甲申年,明朝亡了,南明政权虽然坚持了10多年,但是最后历史的车轮还是碾了过去,大明的子民面临“留发不留头”等剃发易服的悲惨局面。
哇哦,题主的脑子秀逗了吗?竟然提问出“西方人什么时候剪的辫子?”这样的问题。
我起初以为我看错了,然而当我看到题主在说明中写道:欧洲人什么时候开始剪辫子的?我才知道我没看错,这的的确确是这样一个天方夜谭式的问题。
题主要么是搞笑来的,要么是根本不懂历史,或是太过于自大,把欧洲的领土也归纳在大清帝国的版图之内。要不怎么会认为欧洲人跟大清国的子民一样,在脑后拖着一条长长的大辫子呢?
这似乎是西方人虚构出的邪恶反派傅满洲的思想,要将欧洲人彻底踩在脚下,让他们每个人脑后都留上一条长长的大辫子。
男人留辫子的传统,除了东方民族,包括中亚地带的一些游牧民族,以及部分印第安人部落之外,欧洲人从不留辫子。纵使有辫子,也是那种“先生,你的小辫子好好漂亮啊”如女人一样扎起的马尾小辫子,这种辫子并非欧洲男人的特色,而是为了美观和便捷,不带有任何民族特色,更不是强行要求,不存在如满清那样“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暴力专制。
很多人认为满清人剪辫子跟西方人有关,实则两者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关联,满清人的辫子是被革命人士和新派人士剪掉的,并非西方人。如果非要跟西方人扯上点关系的话,那么只能说清末民初的很多新派思想来源于西方,脑袋瓜子和头发这事儿,历来都是中国人在乎的事儿,西方人才懒得管!
首先是西方人那个并不是辫子,而是假发.
根据众多历史学家和民俗学家的研究,英国人戴假发的流行时尚传统大约始于十二世纪,当时并不只是法官和律师的专利,上层社会的人都将戴假发视为一种时尚,是出席正式场合或沙龙聚会时的正规打扮。同时司法界所用的假发与普通假发是有区别的。在英格兰,司法假发的每一边有三个卷曲而王室人员却只有两个,这是否代表着一种很微妙的隐喻意义不得而知。但苏格兰人却老爱和英格兰人闹别扭,因为在苏格兰,情况刚好颠倒过来,王室人员用三个卷曲的假发而司法人员只有两个卷曲。
同时生产工序极其繁琐,生产一个假发需要一位熟练的工匠花大约44个工时的劳动,包括编织和打卷。成品一般有四个颜色:白色、金黄色、浅灰色和灰色,在一些英国的老殖民地,如西非和加勒比海地区,白色非常流行,而在英国本土,金黄色和灰色最为流行。一般一个法官的假发要超过1500英磅(折合人民币约18,000元,很贵的,不便宜哦[捂脸]),而最普通的假发,也不低于300英磅。
一般人宁愿忍受生虱子,也不会像女士们更换帽子一样经常换假发,其原因并不在于舍不得买多顶假发。而是基于一种说法:假发戴得越久,越老越脏,颜色越深,说明你吃法律饭入行的时间越长,而在司法界,资历和年龄可是个宝,如同医院老医生最吃香一样[捂脸]。从某个意义上,头龄越老的假发也就成为律师们招揽生意的百年老字号了,而法官的老古董假发则是富有审判经验的招牌[得意]。
在其次英联邦法律人出庭或者参加重大典礼活动都佩带假发,完全是当时的流行使然,并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数百年过去了,假发不再时髦,却成了法律人遵循传统的守旧形象。而且假发不卫生、太热、扎人、甚至有些滑稽可笑。
2003年,英国又进行了一次是否取消假发的调查,发现多数资深法官和事务律师希望取消假发,而下级法官和出庭大律师则坚持传统。更有68%的公众希望法官---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佩戴假发,说明假发在英国民众代表司法正义的符号作用仍然很强。
争论归争论,假发看来不会很快地在英联邦的法庭上消失。唐纳德逊勋爵的一句话概括了这场争论, “既然假发至少过时一个世纪了,那也不用急着取消。这也证明如今的欧洲英国法官有些还是留着你所说的“辫子”。
——望采纳[可怜]
很多人认为辫子是满清特产,很多的影视剧里面,描述在19世纪到20世纪初在国际上,有个相对侮辱性的称呼pigtail。
但是pigtail并非是“猪尾巴”的意思啊。这很大程度上可能是一种当时落后于世界的自卑心态导致的。
可能没有人会想象得到,自从满清1644年入关后,从1670-1790年间,大概有120年间。整个西方的军队,也是拖着一根辫子的,虽然发型的差异很大,也没有剃鬓角和额头的习惯,但这很大程度致敬清朝的发型。
当时整个欧洲宫廷在流行“中国热”,其实很羡慕有长头发的人的。但是由于梅毒在欧洲宫廷的流行,导致了很多贵族分的发型变成了地中海。且因为梅毒在当时还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使得这个病毒在欧洲宫廷里面也流行了数百年。
所以早在1620年左右,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就勇敢地剃光了自己的头,戴起了假发。由于巴黎是当时欧洲的时尚中心,所以戴假发这个潮流整个很快就在整欧洲宫廷流行起来,后来甚至发展到连女性都开始戴假发。
所以到了1670年前后,东方又恢复了平静和谐的生活的时候,欧洲人发现中国人一夜之间全部似乎全部改变了发型,披着一条长长的辫子。
所以把假发编成辫子,做成文明的头套,我看起来更符合礼仪,也更跟国际流行接轨。欧洲的军队,头部以贵族为主,所以这种假发辫,就很自然地在军队当中也开始流行。
而对于很多普通士兵而言,假发套其实是一种奢侈,那是上层贵族的特权,但是普通的士兵有着天然的优势,他们不地中海啊,他们有着自己长长的头发啊,所以也仿照那个方式,编成了一条比他们更长的辫子。
所以在此后大概120年间,英吉利,法兰西,普鲁士,奥地利,匈牙利,俄罗斯等等,当时欧洲各国是清一色的辫子军,这都不需要打引号的。
我想题主能问出这种问题,一定是被牛顿、华盛顿一头长毛卷误导了。
其实西方人确实在历史上流行过长发,这要从中世纪法国说起。
我们都知道法国的主体民族是高卢人,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我们有点类似,高卢人也以长发为美,他们认为长发这是荣耀与自由的象征。这么说吧,在高卢人眼里,头发长度和地位成正比
于是那时候的法国乃至欧洲,长发飘飘的男人便是贵族,留板寸的基本上可以断定为穷屌丝。
到了国王路易十三的时候,一件尴尬的事情发生了:国王谢顶。没头发事儿小,身为国王,荣耀和自由长不出来可就事儿大了。
毕竟活人不能让尿憋死,聪明绝顶的路易十三找到了解决办法:为自己做了一顶长发及腰的假发,然后自信的去和大臣们见面。
果然,众人都沸腾了,这头发也太长了吧,国王不是谢顶么?怎么突然就满头长毛卷了?仔细一看,原来是假发。假发就假发,带起来好看就行了。
于是欧洲从法国开始,贵族中流行起了带假发的热潮。为啥有真头发的也跟着戴假发,这就得说说16世纪的欧洲了,黑死病的盛行让欧洲人普遍不怎么洗澡,想想看,头发长还常年不洗澡,画面要不要那么立体?
所以假发俨然成了欧洲贵族们的救世主,脏了可以摘下来洗,晾干了再戴上,保暖又舒适。
于是假发漂洋过海到了英吉利,还成了法官们的必备装束,恕在下无能,真没看出一头白毛卷和法律的威严有啥关系,但至今英国以及很多曾经的英属殖民地的法官们开庭依旧是这副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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